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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建筑的设计的准则

发布时间:2015-2-4 11:09:48  来源:  作者:

生态建筑也被称作绿色建筑、可持续建筑。生态建筑涉及的面很广,是多学科、多工种的交叉,是一门综合性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整个社会的重视与参与。它是将人类社会与自然界之间的平衡互动作为发展的基点,将人作为自然的一员来重新认识和界定自己及其人为环境在世界中的位置。 生态建筑不是仅靠几位建筑师就可实现,更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它代表了新世纪的方向,是建筑师应该为之奋斗的目标。一般来讲,生态是指人与自然的关系,那么生态建筑就应该处理好人、建筑和自然三者之间的关系,它既要为人创造一个舒适的空间小环境(即健康宜人的温度、湿度、清洁的空气、好的光环境、声环境及具有长效多适的灵活开敞的空间等);同时又要保护好周围的大环境——自然环境 (即对自然界的索取要少、且对自然环境的负面影响要小)。
这其中,前者主要指对自然资源的少费多用,包括节约土地,在能源和材料的选择上,贯彻减少使用、重复使用、循环使用以及用可再生资源替代不可生资源等原则。后者主要是减少排放和妥善处理有害废弃物(包括固体垃圾、污水、有害气体) 以及减少光污染、声污染等等。对小环境的保护则体现在从建筑物的建造、使用,直至寿命终结后的全过程。
以建筑设计为着眼点,生态建筑主要表现为:利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注重自然通风,自然采光与遮阴,为改善小气候采用多种绿化方式,为增强空间适应性采用大跨度轻型结构,水的循环利用,垃圾分类、处理以及充分利用建筑废弃物等。仅以上几个方面就可以看出,不论哪方面都需要多工种的配合,需要结构、设备、园林等工种,建筑物理、建筑材料等学科的通力协作才能得以实现。这其中建筑师起着统领作用,建筑师必须以生态的观念、整合的观念,从整体上进行构思。
恩格斯指出:“自然的历史和人的历史是相互制约的”。因此,建筑师在进行设计时必须要在关注人类社会自身发展的同时,关注并尊重自然规律,绝不能以牺牲地区环境品质和未来发展所需的生态资源为代价,用“向后代借资源”的方式求取局部的利益和发展。在具体实施操作层面上,生态建筑设计应注重把握和运用以往建筑设计所忽略的自然生态的特点和规律,贯彻整体优先的准则,并力图塑造一个人工环境与自然环境和谐共存的,面向可持续发展的未来的建筑环境。